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强化”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有效

所属行业: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18-04-02 22:13:42

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强化”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强化”突出监管重点,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管理方式,保持工作连续性,提高监管有效性。

  一是强化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是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招标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招投标管理部门事前监管的重要环节。我们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制度,狠抓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工作,完善了工作流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并严格控制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审批条件,从源头上强化了管理。

  二是强化重点项目跟踪管理。我们注重抓好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着重从招标文件的审查、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过程、中标通知书发出等关键点上抓好抓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了纠正,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重点排查内容,组织力量对所有招投标项目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模清底数,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抓好整改,保证每一个项目都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借资质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合同变更情况的备案管理,确保合同履约到位。这些措施对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投标市场秩序,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