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狠抓联合惩戒落实,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所属行业: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18-03-23 17:55:46

近期,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家单位联合发布《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等六家单位关于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公告》,规定,若参建单位在六家建设业主中的任一项目建设中被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则在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参与上述六家建设业主管辖工程项目投标。这是广州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配合公告的执行,已在交易系统的有关环节做相应功能设置,限制被惩戒单位的投标活动。通过系统自动对接六家建设业主的信用数据,企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或被列入市住建委“黑名单”,则将失去投标资格。此举有力地实现了招投标现场和六家单位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信用联动管理,督促企业在各个领域讲究诚信、良好履约。
  交易中心近年来在诚信建设、联合惩戒方面做了多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先行先试 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交易中心秉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的原则,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建设区域交易平台、构筑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市场的目标,加强跨行业跨区域信用平台建设,推进各行业信用评价应用,着力解决行业信用分割管理、“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管理脱节等问题,用新理念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体系,为构筑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市场做出了有益探索。
  交易中心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信用管理,建立了建筑业企业、政府采购交易主体等信用评价体系,评价范围涵盖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评标(评审)专家四类主体,并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理论成果运用于信用管理的实践。
  在建设工程方面,交易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国率先研发了首个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实现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每日一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评标过程,占评标总分5%-20%,此举实现了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起到促进企业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作用。随后交易中心进一步协助水务、水利、交通、城市园林绿化和铁路等行业管理部门做好信用信息登记工作,并逐步推进诚信评价结果的应用。
  在政府采购方面,交易中心参照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建设经验,于2013年制定并试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环节。并引入标后履约评价制度,将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次交易活动标前的信誉参考。实现了供应商交易和履约的信用联动管理,改善了企业“重交易、轻履约”的现象。
  在评标专家诚信管理方面,交易中心按照广州市住建委印发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专家诚信评价系统,协助监管部门从评标质量、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等多角度考察评标专家真实的诚信行为,敦促专家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将素质差、扣分多的失信专家列入黑名单,报请专家库管理部门予以清退,形成了完善的评审专家退出机制和诚信管理机制。
  构筑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市场,不仅需要建立行业和区域间的信用管理协调联动机制,还需探索建立与之相适配的适合多行业、多地区应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型信用评价体系。2015年,交易中心与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在广泛征求市场主体以及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已有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成功研发了首个跨行业、跨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并完成构建市场主体信用平台、信用资源互通互用等工作。2017年1月,该项成果顺利通过国家电子化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验收,为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近一年来,信用平台平稳运行,信用指数已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过程中运用,占评审权重的5%。截至2017年12月15日,累计有1809个项目运用信用指数进行了评标。信用指数直接影响中标结果,赋予信用状况好的企业更大的竞争优势,起到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引导企业诚信竞争的效果。
  信息共享 落实联合信用奖惩
  交易中心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建立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做好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应用等方式,积极落实联合信用奖惩工作。
  建立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促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等指导文件要求,自2015年12月起,每月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报送给市信用办。案例的内容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公示的不规范行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后放弃中标等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其处理。
  实现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跨区域应用。2015年8月,财政部推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发布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供应商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通知》一经发出,交易中心便迅速反应,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全面网罗供应商在各省市、地区的失信行为,并应用于评审程序中的“资格性审查”环节。
  以信用指数为抓手,实现信用资源互联互通,达到联合信用奖惩目的。交易中心信用指数平台立足于交易中心企业库,充分依托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获取广州市信用办、财政局、工商局和检察院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政务大数据;并对接水务局、园林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行业信用数据以及异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数据,实现信用资源互联互通,并用于信用指数的计算,每日更新,动态变化。通过共享各类信用大数据,不但保障了信用指数指标体系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且联通了信用信息孤岛,逐步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