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财政局文化广场喷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17-07-03 09:01:01

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文化广场喷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皖C-2017-ZF-CG-J-268
3、项目预算:408.8244 万元
4、项目内容: 文化广场喷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详见谈判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供应商,且必须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9日
2、谈判时间: 2017年7月7日9时 00分
3、谈判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见三楼电子显示屏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9时00分
五、谈判文件发售办法:网上自行下载。
1、下载时间:2017年6月29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供应商参与谈判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政府采购”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供应商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说明:
1、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费用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响应无效。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
3、供应商在分别往谈判保证金指定账户和谈判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和缴纳谈判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皖C-2017-ZF-CG-J-268项目谈判保证金,皖C-2017-ZF-CG-J-268项目谈判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涉及分包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所投包别对应的谈判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参与一包谈判,须下载一包对应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参与一、二、三包谈判,须下载一、二、三包对应的谈判文件;但谈判文件费用只需缴纳一次。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谈判;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5、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谈判。
6、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谈判。
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服务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标包,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8、省属企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会员库的会员。
9、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资格。
10、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1、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化 电 话:0552—2072395;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